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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万宁出台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
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
8月17日,记者从万宁市应急管理局获悉,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,鼓励广大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、非法违法行为和瞒报、谎报事故,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,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,万宁市出台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,并于本月起开始施行。
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或重大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,经查证属实后,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%计算,最低奖励3000元,最高不超过30万元。
举报瞒报谎报安全生产事故的,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: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;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;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;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。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