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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市户口跨区转户口需要什么?(附条件+材料)

日期:2023-08-04 18:39:43 来源:本地宝

武汉市户口跨区转户口需要什么?(附条件+材料)

情况(一): 1、中心城区、开发区、新城区同一区域内迁移; 2、中心城区迁往开发区或新城区; 3、开发区迁往新城区。

申请条件: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本市户籍人员,因房屋搬(拆)迁、买卖房屋需要在同一区域内变更户籍地,或投靠本市同一区域内的配偶、父母(含岳父母)、子女(被投靠人应为房屋所有权人),可随迁未成年子女。

申报材料

1.《申报户口登记表(迁移登记类)》(必须)

2.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(必须)

3.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(必须)

4.自有房屋证明(必须)

5.房主书面同意书(必须)

6.亲属关系凭证(必须)

7.上述市内迁移,如迁往农村地区,还需一并提供迁入地街、乡(镇)政府同意接收证明及社区民警核实门牌号码并签署意见

8.父母离婚随抚养方落户的,需提供离婚证、确定子女抚养权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《民事调解书》《民事判决书》,父母双方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。随非抚养方落户的,父母双方应当同时到派出所签署同意办理落户的书面声明

9.业务主体人照片(申请人本人持申报户口登记表自拍照片)(必须)

情况(二) :新城区户籍人员迁入中心城区、开发区落户

申请条件

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:

1.申请人为新城区户籍人员;

2.申请人在中心城区、开发区有自有产权房屋;

3.申请人在中心城区、开发区就业创业,就业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连续参加本市中心城区、开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(不含补缴),创业的正常经营1年以上。

办理配偶随迁的,中心城区落户需结婚满1年,开发区落户无婚龄限制;子女随迁落户的,随迁子女应未婚、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、年龄不满22周岁。

申报材料

1.《申报户口登记表(迁移登记类)》(必须)

2.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或居民身份证正反面(必须)

3.自有产权房屋的所有权证书(必须)

4..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、单位或个人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凭证;创业人员提供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、连续1年缴税凭证(合伙人还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)(必须)

5.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,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

注:1.中心城区含江岸区、江汉区、硚口区、汉阳区、武昌区、青山区、洪山区、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,及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,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、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。2.开发区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(汉南区)、东湖新技术开发区、武汉化工区,其中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、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。

3.新城区含蔡甸区、江夏区、东西湖区、黄陂区、新洲区,其中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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